近日,我院段海燕教授团队承担的地方立法项目“《吉林省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编制研究”圆满完成,项目成果获吉林省人大采纳。
2021年7月30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通过,8月31日公布实施。
这是段海燕教授团队圆满完成的第五项地方立法项目。
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吉林省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链接:http://www.jl.gov.cn/mobile/zw/yw/jlyw/202108/t20210831_82014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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